參選辦法

【對象】

一、工程類:

      (一) 公共工程組: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興辦之工程,推動安全衛生成效優良者

        A組:工程機關為中央機關或所屬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,其契約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
        B組:工程機關為中央機關或所屬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,其契約金額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,未達新臺幣十億元
        C組:工程機關為中央機關或所屬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,其契約金額未達新臺幣二億元
        D組:工程機關為地方機關或所屬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,其契約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
        E組:工程機關為地方機關或所屬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,其契約金額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,未達新臺幣十億元
        F組:工程機關為地方機關或所屬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,其契約金額未達新臺幣二億元

      (二) 民間工程組:非屬公共工程類之工程,推動安全衛生成效優良者

        A組:主體工程之契約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
        B組:主體工程之契約金額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,未達新臺幣十億元
        C組:主體工程之契約金額未達新臺幣二億元

二、人員類:規劃及推動優良工程安全衛生工作之人員,具顯著績效者

 

【獎勵】

一、工程類:(民間工程不適用優良廠商之規定)

  1. 特優及優等得獎工程:獎座一座,有功人員特優最高記2大功,優等最高記1大功,列為優良廠商2年內減收押標金、履約保證金、保固保證金及估驗計價保留款
  2. 佳作得獎工程:獎牌一面,有功人員最高記功2次,列為優良廠商1年內減收押標金、履約保證金、保固保證金及估驗計價保留款

二、人員類:

  1. 優等得獎人員:頒發獎座1座、新臺幣50,000元或等值獎勵
  2. 甲等得獎人員:頒發獎牌1面、新臺幣20,000元或等值獎勵

 

【報名方式】

  1. 工程類由機關、團體推薦或參選工程自薦
  2. 人員類由當年度參選或前5年曾獲金安獎之工程團隊成員推薦
  3. 金安獎專屬網站(https://gsc.osha.gov.tw/)填寫報名及上傳相關資料
  4. 服務專線:02-2675-0909 蔡先生
    主辦單位: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02-89956666轉8221楊先生